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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出台!横琴进一步保障澳门药学技术人员有序跨境执业

2023-07-10 17:13:27来源:南方Plus


(资料图)

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制定配套实施文件《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办法》(下称《备案办法》),以进一步明确执业备案程序。

《备案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生效。《备案办法》对应《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内容包括明确备案程序、岗前培训及考核、备案材料、办理时限、继续教育、网络销售等十六项重点事项,以推动《管理规定》的落地实施。

据了解,澳门药学技术人员申请在合作区执业备案前应当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培训及考核均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完成。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策与法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处方管理及审核、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等,岗前培训不少于12学分,完成培训即可参加考核。

同时,已备案的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在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开展网上销售及处方审核的,应当遵守内地相关规定,网络销售配送区域限于合作区。此外,备案人每年还应当参加不少于36学分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岗前培训学分、在澳门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取得的学分,可记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

上述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保障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在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便捷有序执业,对吸引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创业,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加快推进合作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合作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体现。

下一步,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将积极做好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到合作区执业、创业的各项服务工作,更大力度吸引澳门药学技术人员投身合作区药学服务事业建设,共创合作区高质量发展,共促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共享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

南方+记者 黄天儒

【作者】 黄天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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